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城乡一体化教师培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城乡一体化教师培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城乡一体化教师培训(二次)
项目编号:HCZB-2016-ZB2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11号
联系方式:李桂明 010-676038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鹏飞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建设科学、高效的教学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教师队伍的建设,计划在教师行为数据库建设、教学情绪调控、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专业学习社区建设、教学方法、社会实践、名师培养、班主任成长等以下八个方面对教师队伍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更新教师的知识体系和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文化素质修养,完善教学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教师成长环境,培养一支不断探索高效教学的教师队伍,实现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质量首都名校。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一个包,不得拆开投标,否则拒绝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