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自体血回输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自体血回输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7-0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自体血回输仪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311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和卫生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7月25日下午17:00前缴纳标书费。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品目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品目一:2500元;品目二:4000元;品目三:3600元;品目四: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 88225170,传真: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承、张亮、徐军、夏巍;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7、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