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环境保护局葛峡村、下岔村、上李村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YMXM-2016-003
二、招标内容:
分类式垃圾箱55个(700*400*1000mm)、村庄保洁车(手推式)13个(1100*650*800mm)、压缩车配套垃圾斗16个、勾臂车配套垃圾斗10个、压缩式垃圾车1个及配套安装灯杆高8米、功率40瓦、双面板太阳能路灯20盏。(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及评标方法:
1、本项目概算投资金额为:69.51万元。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
3.具有上述设备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4.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厂家具有道路照明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具有良好的业绩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不含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只需开通平凉权限即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含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为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和安装,采购人要求报名单位于2016年7月15日17:00时前,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将现场踏勘证明提交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凉市定北路1号,联系电话:1869333090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现场踏勘证明》样表见招标文件附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PJ1607054078_01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
联系人:党 辉 电 话:1539053569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定北路1号
联系人:王金伟 电 话:1399330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