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双河初级中学综合楼等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双河初级中学综合楼等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6】054号
1、招标条件:
双河初级中学综合楼等建设项目已由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行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河初级中学综合楼等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确山县双河镇;
2.3 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5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一座,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52平方米;大门维修改造等。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最高控制价:80.6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 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为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员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及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查询人员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售后不退。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本次报名须提交所有拟派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以及负责本项目的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5.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5.2、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缴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8:30时
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确山县政府信息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039629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行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39918711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