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公安局S49焦桐高速豫鄂界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桐柏县公安局S49焦桐高速豫鄂界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桐柏县公安局S49焦桐高速豫鄂界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桐柏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桐柏县公安局S49焦桐高速豫鄂界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NYHYGK-2016-12
二、项目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一标段:焦桐高速豫鄂界安检站检查大厅、钢结构大棚、检查区内附属工程道路建设(以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二标段:焦桐高速豫鄂界安检站综合楼、餐厅工程建设(以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2个标段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无在建项目(如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取消其企业投标资格);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6)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无在建项目(如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取消其企业投标资格);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6)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四、本项目报名方式: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7月 5日至2016年 7月12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市民之家3楼)。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每套1000元(在代理公司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8月 10日 10:00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市民之家3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5)企业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项目经理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投标单位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无在建项目证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7)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项目经理的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投标单位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无在建项目证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7)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1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桐柏县公安局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37737296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7-688223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37728803
桐柏县公安局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