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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站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站改建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0: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西站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压缩式垃圾站改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站改建

项目编号:ZB-16-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李梦尧

项目联系电话:63832288-8620、8622、138102201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西站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莲花池东路11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10-639720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李梦尧

代理机构地址: 63832288-8620、8622、1381022018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控制价

专业设备

264.947万元

1

垃圾压缩脱水系统

垃圾压缩机构

2套

单机功率7.5kw,单机日处理能力50吨

液压动力系统

2套

电气控制系统

2套

2

垃圾压缩箱

3个

有效容积14m³

3

负压除臭系统

1套

无需耗材

4

关键臭源阻断隔离系统

1套

隔离卸料区域臭源

5

喷雾除臭系统

1套

雾化除臭,净化空气

6

污水单向阻断机构

1套

污水导流与预处理

7

中央控制系统

1套

远程监控,动漫显示

8

整体支撑平台

1套

含卸料平台、支撑机构

9

高压清洗机

1台

清洗站内设施设备

10

其它辅助设备设施

1套

预埋件、导轨和辅助装置等

建筑安装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58.506219万元

 

合计

323.453219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投标人应具有垃圾压缩系统设备的自主生产能力,且营业范围中含有“环卫设备或环境工程”相关业务范围;(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5)投标人应具有废气处理相关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6)投标人应具有垃圾收运系统设备安装和配套工程承包服务能力。(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3.5237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检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递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其中含图纸200/份。售后不退。

2、报名联系人:张婳苒联系电话:010-63832288-8715

3、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上公告。

4、评标方法和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经济标30分,商务、技术标70分,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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