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城内河上游桦树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NNZB-2016-003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按照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采购任务书,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辉南县朝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辉南县城内河上游桦树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编号:BMCG2016-00-020,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内容:建设雨水排水明渠、雨水排水边沟及相关过道管、流域湿地治理等项目。(具体请详见第八章技术参考文件)
2.2 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2.4 建设地点:辉南县桦树流域。
2.5 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
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6)供应商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到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招标控制价:1,990,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元整)(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辉南县朝阳镇
联系人:孙主任
电 话:158445677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北路36号
联系人:王健宇
联系电话:15643452666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