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中山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镇交建【2016】GK-077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中山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由镇平县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镇平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中山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平县中山街;
2.3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工程概况:镇平县中山街改造工程(校场路至幸福路),全长1135.70米;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下午15:00时至18:00时。
4.2报名地点及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企业证书及相关资料核对(详见该公告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并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提交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现场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名和开标时提供)
5.1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职工并持有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企业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相关资料。所有投标人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5.2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377-83866772
招 标 人: 镇平县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7-659639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7-65800199
招标人:镇平县建设局
日 期: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