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后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鹿邑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后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鹿邑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后期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鹿采购[2016]0617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主要投标产品(数据库服务器(8路4CPU)、虚拟化服务器(4路))的专项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7 月 4 日至2016年 7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闸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联通家园2号楼5单元三楼东户);
3、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主要投标产品(数据库服务器(8路4CPU)、虚拟化服务器(4路))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7)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性文件。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涉及自身的材料需提供原件,涉及生产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鹿邑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4-722809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739302970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