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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2015年江左镇江左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第四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18: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伊川县2015年江左镇江左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第四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5】099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伊川县2015年江左镇江左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招标采购内容调整变更,第二次招标失败,现三次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伊公采购代【2016】007号;

2、项目名称:伊川县2015年江左镇江左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第四标段;

3、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江左村;

4、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66万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处理能力300t/d);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6、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格栅、集水池提升泵、太阳能微动力曝气机、微孔曝气器、水解酸化池填料、接触氧化池填料、电气控制系统等及相关配套材料);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有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生产或供应能力企业或代理商,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加盖生产商红章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商相关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 5 日-2016年7月11  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资质即可)、近三年的类似业绩1份(以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承诺书,报名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

1、获取时间:报名即领招标文件;

2、获取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 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先生               话:13783161000

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姬女士  

  话:0379-60662005     1873647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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