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纪委2016年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6-07-1
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现对中牟县纪委2016年办案场所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该项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2招标范围:中牟县纪委2016年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及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上公示原件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能同一份业绩);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3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近一年的完税证明;
3.6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公告发出之日以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栋702室)
4.3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社保需提供网上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领取地点: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栋702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2131888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95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