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农业局关于鲁山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农业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LZC2016-Ag08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1标段资金约63万元;2标段约66万元;3标段约65万元;4标段约65万元;5标段约65元;6标段约64万元;7标段约63万元。
2.4招标内容:该工程位于鲁山县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让河乡等15个乡(镇)45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地坝、生产桥、生产路、机井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7个施工标
第一标段:老庄村、姚吴村、马楼村、薛寨村、南坡村、吴洼村、宝山村等生产桥、生产路施工;
第二标段:碱场村、黑石头村、赵楼村、陈楼村、头道庙村、红岗村、赊沟村、等乡镇护地坝、生产路施工;
第三标段:释寺村、晒衣山村、寺前村、山刘庄村、铁家庄村、界板村、横梁河村、高村等乡镇护地坝、生产桥、生产路施工;
第四标段:白土窑村、土桥村、刘相公村、楼子河村、柳树岭村、庙庄村、桐树庄村、等乡镇的护地坝、生产路工程。
第五标段:太平堡村、堂上村、潘窑村、保障村、四山村、火神庙村、崔沟村、等乡镇生产桥、生产路施工;
第六标段:沈沟村、郝沟村、小集村、黄背洼村、张庄村、郭庄村等乡镇的护地坝、生产路工程;
第七标段:吴洼村、老庄村、释寺村、薛寨村、贺寨村、陈楼村、沈沟村、辛集村、张店村等乡镇的蓄水池、生产路、打井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询或证明文件);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月至今不低于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同时提供网上可查询途径及页面。
3.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0、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上述“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相关行政监督或主管部门或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3.招标文件的领取:报名时领取。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农业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