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100吨级渔政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00吨级渔政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00吨级渔政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FR-G-2016-0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地址:福清市
联系方式:洪老师:0591-852525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炳:0591-8621553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具有国家农业部批准的与本次采购船长相等及以上的钢质渔船建造资质(钢质渔业船舶建造一类企业,丙级及以上均可)或相应的钢质船舶建造资质; (3)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造船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焊工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含3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须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 5 日起至2016年 7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1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图纸)售价 1200 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纸质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图纸)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100吨级渔政船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FJFR-G-2016-066 批 复 号:2016融财购计[079]号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数量 | 采购 单位 | 联系 方式 | 地址 |
1 | 100吨级渔政船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洪老师0591-85252564 | 福清市 |
4、投标人资格标准:
(2) 具有国家农业部批准的与本次采购船长相等及以上的钢质渔船建造资质(钢质渔业船舶建造一类企业,丙级及以上均可)或相应的钢质船舶建造资质;
(3)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造船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焊工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含3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4)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 5 日起至2016年 7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图纸)售价 1200 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纸质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图纸)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 年 7 月 26 日下午14: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 年 7 月 26 日下午14:30;
8.2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清市政府采购网(http://fzfq.fj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 350004
电 话: 0591-86215533
传 真: 0591-88252211
联系人: 林炳
电子信箱: fjfrzb@163.com
12、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或福州市市中支行) |
账 号:422164422857 |
2016年7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