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北京消防总队战勤保障基地车辆装备维护保养油料和配件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消防总队战勤保障基地车辆装备维护保养油料和配件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消防总队战勤保障基地车辆装备维护保养油料和配件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641STC507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经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联系方式:赵警官 010-661675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宫经娜、王建莉、张静、封勋010-62688228、62688213、626882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长期授权或取得所投产品省级(含)以上长期代理授权(注:①长期指一年及以上年限;②若投标人所投分包包含两个及以上品牌,则至少其中一个品牌须取得长期授权,其中17包必须包含倒车影像授权、26包包含胡斯华纳授权、29包包含韦林科技的授权、31包包含移动遥控炮的授权、32包包含彩钢板链锯的授权)。4) 本项目部分分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3.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6:30 至 2016年07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为经销商时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长期授权或所投产品省级(含)以上总代理的长期授权(注:①长期指一年及以上年限;②若投标人所投分包包含两个及以上品牌,则至少其中一个品牌须取得长期授权,其中17包必须包含倒车影像授权、26包包含胡斯华纳授权、29包包含韦林科技的授权、31包包含移动遥控炮的授权、32包包含彩钢板链锯的授权)。(复印件)。
8、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