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舞阳县贾湖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编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舞阳县贾湖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GMFG16215
2.3建设地点: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贾湖村、黄庄村;
2.4项目概况:遗址公园占地面积266公顷,其中遗址公园重点展示区占地面积128公顷;
2.5招标范围: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设计周期:180日历天(含节假日);
2.8合同价约:136万元(人民币)
2.9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并主持规划编制过类似业绩;
3.4投标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4)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2报名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下同)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以备核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丽亚
电话:0395-3301669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联 系 人:李先生、危先生
联系电话:13526819336 0371-65352938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