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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龙门崖摩崖石刻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赤城县龙门崖摩崖石刻保护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570020003
项目联系人:刘晓林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85711
采购人:赤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赤城县建行西北河沿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353033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107805
预算金额:41.59441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3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城镇东大霞城住宅小区30A楼1单元101-2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开标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商请持以下资质到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下资质(1-7)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古建筑类)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7)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查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8)2015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2015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9)2015年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凭证(2015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该证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凡向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单位,需在各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日前三日提出申请,未在三日前提出申请的,赤城县人民检察院不在受理查询),无此证明,投标人将无资格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中需注明被查询单位的名称、法人身份代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②、申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需说明工程项目或采购名称);③、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申请单位法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联系电话:0313-6312000、0313-7609890。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文物保护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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