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偃师市2016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6]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省级资金,建设资金已下达。项目法人为偃师市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市大口镇、缑氏镇、府店镇等三个镇,涉及37个行政村,为陆浑灌区东一干渠末级渠系配套工程,设计灌溉面积4.8万亩,维修改建支、斗、农渠38条、田间U型渠道长108135.84米及渠系建筑物2788座等。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6个,监理标段1个,具体范围如下: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朱窑支渠一斗、南窑干斗、经周南干斗、苹果园干农、西寨南干斗等5条斗农渠维修改造、田间U型渠道(不含U型渠预制)14801.1米砌筑安装及446座渠系建筑物等工程。
第二标段:肖西支渠、铁窑南支渠、铁窑干斗等3条支斗农渠维修改造、田间U型渠道(不含U型渠预制)17324.27米砌筑安装及479座渠系建筑物等工程。
第三标段:杨寨南干斗、马西干农、马中干斗、堰村干斗、焦矿西支渠、董村西南干农、董村东南干斗1、董村东南干斗2等8条支斗农渠维修改造、田间U型渠道(不含U型渠预制)24871.26米砌筑安装及633座渠系建筑物等工程。
第四标段:宋村支渠及2条斗渠(支斗1、支斗2)、宋村南干斗、刘庄村干农、王窑南干斗1、王窑南干斗2、孙坡2队干农、孙坡南干斗、渣子沟干农、二郎庙西干斗、二郎庙南干斗、邢寨支渠2条斗渠(支斗1、支斗2)、邢寨东干农等12条支斗农渠维修改造、田间U型渠道(不含U型渠预制)23654.72米砌筑安装及621座渠系建筑物等工程。
第五标段:西管茅西干农、西管茅支渠、东管茅干斗、西口孜支渠2条斗渠(支斗1、支斗2)、口孜引水阀、东口孜西北干农、东口孜干斗、府南干斗、韦窑干斗、刘村干农等10条支斗农渠维修改造、田间U型渠道(不含U型渠预制)27484.56米砌筑安装及609座渠系建筑物等工程。
第六标段:田间U型渠道预制(994850米)。
监理标段:该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为准。
2.3工期: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保修期1年
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至多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判定其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一标至五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已通过年检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发证日期算起);
(5)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施工六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混凝土构件预制及销售的企业。
(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建造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出之日后为准。
3.6 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从业)人员(施工六标除外)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7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08时30分至2016年7月8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4日08时30分至2016年7月 8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23897393
行政监督机构:洛阳市水务局
电 话:63331940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水务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康宁街交叉口威斯顿广场十二楼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7739073421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