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流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
项目编号:BLZC2016-G1-03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繁强
项目联系电话:0775-63308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流市公安局
地址:北流市城西一路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吴柏林 电 话:13907854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孔繁强 电 话:0775-6330896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流市丰顺路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原文:
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ZC2016-G1-03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招标人为北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
建设地点:北流市六地坡村;
建设规模: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760万元;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北流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项目--水电安装、二次装修、道路硬化、生态停车场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拟对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持卡人员身份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建筑诚信卡姓名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持卡人)。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截标前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选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8:00 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联系人:孔繁强,联系电话:0775-633089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9日10时00分整,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中心 0775-6393070
地址: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流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城西一路 地 址:北流市丰顺路39号
联 系 人:吴柏林 联 系 人:孔繁强
电 话:13907854778 电 话:0775-633089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流支行
账 号:45001664145050704927
2016年7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