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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扶贫办2016年第一批农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09: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肃宁县扶贫办2016年第一批农村道路硬化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4340110001
项目联系人:段志炜
项目联系电话:15227109777
采购人:肃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民政局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015157
代理机构: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1号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27109777
预算金额:64.419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1号楼4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需提供: 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2015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外省企业需提供进冀手续; 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
备注:供应商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1、 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2015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手册或对账单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手册或对账单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 、外省企业需提供进冀手续;报名时需提供以上原件(不能提供原件或办理年检、变更的,须出具注册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明、证明文件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全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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