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第三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辛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第三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第三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编号:HBXH-2016-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辛集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辛集市西华路122号
联系方式:冯晓磊0311-83210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朝尊0311-8087219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金马国际A2座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能依法纳税,且A包、B包、C包、D包、E包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包、G包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相关资质证书;D、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E、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的纳税凭证);F、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凭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H、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监理单位不需提供);I、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和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注:每个投标人只可以投其中一个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1.50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金马国际A2座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