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车船税联网征收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车船税联网征收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车船税联网征收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GSJZCG-2016-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扎西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226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联系方式:潘多 0891—683932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该项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该项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据。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提交方式为:于领取招标文件前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到达以下账户,并取得有效收款凭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应具有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06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和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光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403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