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灭蚊药及配套服务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灭蚊药及配套服务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15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16号
联系方式:0546-8336762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134#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灭蚊药及配套服务,共有三个分包:A包药物及配套服务,预算资金46万元;B包药物及配套服务,预算资金150万元;C包药物及配套服务,预算资金95万元;总预算资金291万元人民币。同一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分包,也可以中多个分包。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药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原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原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 信霞
联系电话:0546-6098172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