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全县参加车改部门(单位)定点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采购人:平邑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房主任 4211559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B座0804房间 邮箱:1683799745@qq.com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平邑县全县参加车改部门(单位)定点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6CG066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公务用汽车租赁一宗,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A包大、中型客车租赁公司;B包小型车租赁公司;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及不良诚信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A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服务且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车辆不少于10辆;B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服务,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平邑县,须同时在平邑县设有分支机构,且车辆不少于20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7 月 4 日—2016年 7 月 8 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售价: 150元/包,售后不退;标书费现场缴纳或打入招标公司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平邑县全县参加车改部门(单位)定点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交代理机构留存(获取文件前先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 7月27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 、投标保证金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PY2016CG066。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十、联系人:孙工 徐工 联系电话:13022790806 、1585494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