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楼顶及外墙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楼顶及外墙防水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第5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楼顶及外墙防水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楼顶及外墙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
计划投资:施工为186.3万元;
计划工期: 15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垃圾。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机关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东营区东二路276号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 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 耿女士
电 话: 8383887 电 话:6098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机构: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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