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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雨蓬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雨蓬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雨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311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要求

/

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雨蓬

1

1、投标人自行到达现场测量数据并经有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图纸设计。

2、雨篷顶面玻璃面板为点支式,采用夹层钢化玻璃,规格为8+1.52VB+8mm。雨棚骨架为钢结构,采用箱型截面。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经营范围具有“钢结构和建筑幕墙的制造、安装(施工)”的厂家或者经营范围具有“钢结构和建筑幕墙的制造、安装(施工)”的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 71日至2016 7 7 (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联系人:李小姐。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 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

投标人应于2016 7 19 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 721 14:0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7 21 14:00(北京时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象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74-65785009  联系人:胡老师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军、张亮、徐承、夏巍

联系电话:0574- 8809033688090039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费用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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