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配套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8: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ZZB-201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57631;130739575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836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13073957631;13073957531

代理机构地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宁德市沃尔玛东方伟业F栋-3c)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1

健身配套设备

健身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2

医疗器材配套设备

医疗

1批

3

厨房配套设备

厨房

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报价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书);(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合同包1、合同包3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合同包2投标供应商提供: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77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宁德市沃尔玛东方伟业F栋-3c)。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购买费专户、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19008134636

2、交易服务费专户: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邮箱:ndfzzb@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