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民政局关于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A包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A包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A包进行四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6-CG-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釆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共分两个标包,本次招标为:
A包: 宝丰县笫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成果归档转换;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2015年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明细单(需本单位缴纳并提供网上查询页);
3.4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2)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保密证书(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5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审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 2016 年7月4 日至 2016年 7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7:3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
报名时携带:上述“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以上内容须携带全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独立装订提供),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进行投标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 年7月8日至 2016 年7月14日(正常工作日);
5.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4招标文件出售价格: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项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6385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3323759189 0371-65996697
2016 年7月1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6-CG-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釆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共分两个标包,本次招标为:
A包: 宝丰县笫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成果归档转换;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2015年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明细单(需本单位缴纳并提供网上查询页);
3.4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2)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保密证书(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5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审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 2016 年7月4 日至 2016年 7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7:3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
报名时携带:上述“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以上内容须携带全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独立装订提供),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进行投标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 年7月8日至 2016 年7月14日(正常工作日);
5.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4招标文件出售价格: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项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6385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3323759189 0371-65996697
2016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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