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口)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0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Y2016007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60531]-1023号,受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口)》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YY2016007
2、项目名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口)
3、项目内容:红外气体摄像仪 数量:1台;有毒挥发性气体分析仪 数量:1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
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31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投标商对非本企业生产的单台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设备,投标商需提供制造商所授权的仪器设备保障供货、符合仪器设备招标技术要求、满足安装培训和售后要求等能保证合同履行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货物制造商加盖红章的技术支持资料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
5.3 投标人对招标要求不一致、有偏离的情况应详细说明,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证明满足招标要求,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对招标要求不一致、有偏离的情况不声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7、招标文件的发售:从2016年7月4 日至2016年 7月 8 日止,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16 时(节假日除外),持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购买标书的供应商需提供下述资料证明:
(1) 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证书,ISO13485证书,强制性产品3C 认证证书(如果是国家强制要求的需提供)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标书要提供设备生产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雕塑公园斜对面),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标书发售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 月 2 5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6年 7月 2 5 日 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标书发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询问,超过时限不予答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 标 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 系 人:张佳玉
联系电话:85000055
地 址:长春市宜居路2699号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栖乐荟府4号楼1单元1601室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9261115 18686493225
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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