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概况:
(一) 采购项目编号:MMGPC2016HG045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招标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系统集成配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四) 采购预算:¥1,164,820.00 元。
(五) 项目类别:通用类(货物)
(六) 本项目拒绝进口设备进行投标。
二、 招标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招标文件下载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中标人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四、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在本中心的报名保证金系统以供应商名称实名注册,填写《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并缴纳标书工本费购买采购文件,人民币150元整/本;供应商须以单位开户银行基本户交款,并在系统上传银行交款底单。
(三) 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可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需要纸质印制的,可以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前台获取。
五、 投标保证金:
(一)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 元
(二) 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6年7月4日08时30分至2016年7月20日17时30分。
(三)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7时30分。(提示: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系统为准,逾期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网上系统缴纳,报价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须报名购买了采购文件,报价供应商通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点击左侧登陆入口的“保证金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系统登陆,对所投项目(请认真核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附上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交款银行底单)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申请,获取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后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需以转账方式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提交,提交保证金的账户应与系统注册时的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致,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 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二)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22日14:45-15:00
(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四)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15:00
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小姐/邱小姐
电话:0668-2289005
传真:0668-228998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邮编:525000
电子邮箱:mmgpc@126.com
八、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