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学院省示范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W16175HG2140)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的委托,对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学院省示范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74043-0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学院省示范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食品学院省示范实训室设备采购 / 批 1 ¥8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请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近成立的公司在未取得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情况下,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2、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4日 至 2016年07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4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28854166 |
传真:28854166 | 邮编:5105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志忠 | 联系电话:83592216-82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