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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区资源整合工程项目承包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区资源整合工程项目承包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A156FG075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区资源整合工程项目承包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000万元/其中包组一:600万元/年,包组二:400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包组一选定2家承包商作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区资源整合装修工程服务供应商,包组二选定1家承包商作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区资源整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服务供应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3.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按本项目包组一、包组二依次推荐包组一3名中标候选人,包组二2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本项目包组一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组二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5.中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7.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且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造价员提供注册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并提供所有人员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和电话查询路径)。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第五点2-8项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供报名资料一份,包括:

1.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 供应商资格第2-7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购买人需是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授权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

人员签名:

 

 

投标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具备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原件备查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6

中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7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  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原件备查

 

 

8

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且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造价员提供注册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并提供所有人员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和电话查询路径)。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人须留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8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8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05 日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霍小姐               采购人/用户单位联系人:/

电话:020-6279 1682                      电话:/

传真:020-8330 9916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325897423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协议

 

2、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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