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监狱高明监狱新建罪犯伙房装修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高明监狱委托,就高明监狱新建罪犯伙房装修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5-201020-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监狱新建罪犯伙房装修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04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01 | 罪犯伙房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 |
02 | 罪犯伙房设备购置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厨房设备的生
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电磁灶生产厂家的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对,以下除3.资料为原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磁灶生产厂家的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
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现场踏勘:投标人现场勘察,业主将统一安排勘察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
(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先生、江先生,电话:0757-88861469
九、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澄清要求。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
月26日14时30分至2016年7月26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开标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高明监狱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69822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阮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805703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
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
话:020-83188500/8318858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