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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系统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系统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系统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C167046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010379 131247975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

联系方式:010-839950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57010379 131247975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公安系统内部自用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信息系统改扩建三期工程中本着节约资金、提高质量的原则,保证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可维护性的方针,先重点后一般建设的思路,在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信息系统改扩建二期工程完成的基础上继续整合辖区内的资源,开展图像信息点位的改造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及服务内容提供商;(3)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二至四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五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4)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至九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须具备安全防范一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92.95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包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892.9523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分包控制金额: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其中九个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包名称

包控制金额(万元)(万元)

第一包

 

项目监理

 

111.00

第二包

 

图像采集设备采购

 

570.00

第三包

 

高清传输设备及高清矩阵扩容设备采购

 

580.00

第四包

 

图像显示设备及单兵无线图像传输采购

 

216.00

第五包

 

光缆、电缆建设

620.00

第六包

 

广内派出所、天桥派出所及牛街派出所高清图像监控设备安装调试

 

108.00

第七包

 

福绥境派出所、官园派出所及长安街派出所高清图像监控探头安装调试

 

125.00

第八包

 

展览路派出所、月坛派出所及西外派出所高清图像监控设备安装调试

 

105.00

第九包

 

德外派出所和白纸坊派出所高清图像监控设备安装调试

107.00

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未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且未通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核准,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对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采购用途:公安系统内部自用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信息系统改扩建三期工程中本着节约资金、提高质量的原则,保证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可维护性的方针,先重点后一般建设的思路,在分局高清图像监控识别系统及重点地区高清图像信息系统改扩建二期工程完成的基础上继续整合辖区内的资源,开展图像信息点位的改造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及服务内容提供商;
  3. 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二至四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五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4.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至九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备安全防范一级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所购买包对应的特殊资格要求的资格证书。

5、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上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另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

第一包:供应商能力(10分)、监理业绩(10分)、技术部分(45分)、监理机构(15分)、投标报价(20分),满分100分。

第二至四包: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 (10分)、投标单位的服务水平(30分)、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先进性(30分)、投标价格的优势(30分),满分100分。附加分: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性加分。

第五至九包:方案技术水平(30分)、投标单位的服务水平(30分)、投标价格的优势(30分)、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 (10分),满分100分。附加分: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性加分。

 

开户名: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账号:329864994010

购买文件联系人:柏女士  

电    话:010-57010379   13124797529

传    真:010-51201690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仅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zfcg/index.htm),转载无效。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未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且未通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核准,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对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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