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二季度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检计划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受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二季度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检计划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二季度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检计划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WS2016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975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联系方式:林先生:136659396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编号:QZWS2016021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6年第二季度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检计划及服务采购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276000.00元 ,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做为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6)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条件,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监督抽检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16:42 至 2016年07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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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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