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申请检务中心二期建设等5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4: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申请检务中心二期建设等5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申请检务中心二期建设等5个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6JCY16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4号

联系方式:路先生 010-59558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包号

分项名称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

备注

1

01

检务中心二期建设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133.6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装饰装修

3

检察装备购置

4

信息系统集成

5

02

电子取证实验室装备

多通道高速获取系统

77.6万

6

手机综合取证分析工作站

7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软件

8

手机摄像架

9

手机数据线

10

屏蔽袋

11

只读设备

12

SIM卡读卡器

13

手机信号屏蔽袋

14

防静电介质封存袋

15

3.5英寸硬盘保护盒

16

2.5英寸硬盘保护盒

17

手机取证工具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第一包)⑦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第一包)⑧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一包)⑨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审查资格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中其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 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第一包)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第一包)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第一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转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