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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公司招标负责院内安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公司

招标负责院内安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公司招标负责院内安全项目已由开封市财政局以汴财招【20167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

2.2服务期限:12个月

2.3服务人数:9

2.4招标范围: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公司招标负责院内安全项目;

2.5项目总投资额:约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三级以上资质物业公司

3.3投标人须2016年近六个月社保资料证明及劳动合同。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6年服务合同或业绩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7   1 日至 2016  7  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室 3 号窗口5013室(郑开大道第三大街)报名。

4.2报名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保安许可证、2016年近六个月社保资料证明及劳动合同, 2014-2016年相关服务合同或服务业绩。

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存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 7  1 日至 2016 7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室 3 号窗口5013室(郑开大道第三大街)。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4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5投标保证金按项目估算价的 2 %取整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7     21     9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378118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859558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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