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购置中心心电监护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购置中心心电监护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购置中心心电监护仪项目
项目编号:TRCY-2016-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薛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16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路
联系方式:010-692792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5715169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中心心电监护仪 | 套 | 1 | 35 |
(1)投标人只能选择整包进行投标,不得违法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采购用途:医疗设备及器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认证情况:通过中国SFDA认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发放。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具有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2016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含社保和医保费,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6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格式自拟);6)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通过中国SFDA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号国创产业园6号楼2层嘉华空间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需邮购,须将资格文件邮寄至我公司,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号国创产业园6号楼2层嘉华空间北 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