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齐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齐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齐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齐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齐寨
2.3本标段投资总额:约85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齐寨新型农村社区党建综合体工程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
3.2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1 日至2016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3 室 8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⑤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3报名及开标现场要求项目经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4.6 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569537710 电 话:1356950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