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JLQH-[2016]-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435596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方式:杨先生 18643559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花女士 1514409983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QH-[2016]-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已由柳河县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吉国土资用发[2016]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表格数据、矢量数据、评价说明编制;
2.3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柳河县开发区内约12平方公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2.4 项目地点:柳河县开发区内约12平方公里;
2.5 预算金额:192万元人民币;
2.6 项目成果提交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日历天)内完成;
2.7 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必须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须符合省、市国土部要求,并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是土地管理工程师,且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投标单位需在《吉林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推荐名录》(吉土地学发〔2014〕5号)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由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吉林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推荐名录,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卫星路718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643559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联 系 人:花女士
电 话: 0431-84433515 15144099838
2016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方可参加投标;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是土地管理工程师,且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5投标单位需在《吉林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推荐名录》(吉土地学发〔2014〕5号)中;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吉林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推荐名录,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卫星路7186)
七、其它补充事宜
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QH-[2016]-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已由柳河县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吉国土资用发[2016]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2年度-2015年度柳河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表格数据、矢量数据、评价说明编制;
2.3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柳河县开发区内约12平方公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2.4 项目地点:柳河县开发区内约12平方公里;
2.5 预算金额:192万元人民币;
2.6 项目成果提交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日历天)内完成;
2.7 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必须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须符合省、市国土部要求,并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是土地管理工程师,且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投标单位需在《吉林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推荐名录》(吉土地学发〔2014〕5号)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由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吉林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推荐名录,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卫星路718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643559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联 系 人:花女士
电 话: 0431-84433515 15144099838
2016年6月3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