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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政务中心、政务大厦、综治中心物业管理及机关食堂管理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东区政务中心、政务大厦、综治中心物业管理及机关食堂管理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临沂市河东区区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 0539-8383101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806394010  0539-861618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万元)

A

临沂市河东区政务中心、政务大厦、综治中心物业管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91

B

临沂市河东区机关食堂管理费

88

 

四、采购计划编号及采购方式

1、采购计划编号:XZ2016336,XZ2016347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沭河路交汇齐鲁园商务楼17楼)

3、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A包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B包《餐饮服务许可证》(副本)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经理必须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电工中至少有一名需持有高压电工操作证,其他电工人员需持有低压电工操作证、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包含项目管理班子名单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提供2016年1月至6月缴纳证明);B包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名单中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包含项目管理班子名单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提供2016年1月至6月缴纳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5)同类型服务业绩证明(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临沂地区服务项目的服务合同3份);

(6)外地企业应当在临沂本地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公司,且在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正式备案的证明。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临沂市河东区政务中心、政务大厦、综治中心物业管理及机关食堂管理费采购项目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6日14:30至2016年7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沭河路交汇齐鲁园商务楼17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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