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CG-2016072Z 大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经 大理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受采购人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委托,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 大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采用 公开招标 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CG-2016072Z
二、项目用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
二、招标内容:共有4 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A1标段:(州级及剑川县等公务用车评估机构采购)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州级及剑川县等公务用车评估机构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约750辆(以实际数目为准 |
项目预算:不超过评估价的1%;
A2标段:(大理市、巍山县等各县市公务用车评估机构采购)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大理市、巍山县等各县市公务用车评估机构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约750辆(以实际数目为准 |
项目预算:不超过评估价的1%;
B1标段:(州级及剑川县等公务用车拍卖机构采购)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州级及剑川县等公务用车拍卖机构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约750辆(以实际数目为准 |
项目预算:不超过实际拍卖成交价的4%;
B2标段:(大理市、巍山县等各县市公务用车拍卖机构采购)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大理市、巍山县等各县市公务用车拍卖机构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约750辆(以实际数目为准) |
项目预算:不超过实际拍卖成交价的4%;
注:1、A1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州级及剑川县、鹤庆县、洱源县、漾濞县、云龙县、永平县公务用车评估项目;
2、A2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大理市、巍山县、南涧县、弥渡县、祥云县、宾川县各项评估项目。
3、B1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州级及剑川县、鹤庆县、洱源县、漾濞县、云龙县、永平县公务用车评估项目;
4、B2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大理市、巍山县、南涧县、弥渡县、祥云县、宾川县各项评估项目。
5、各投标供应商可以对A1、A2和B1、B2标段进行投标,各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拍卖标段和一个评估标段(评拍分开,拍卖采购中标就不能拍卖自己中标的评估车辆,如果同一投标供应商同时中标同一地的评估和拍卖,则该供应商只能中该地区的公务用车拍卖,该地区的公务用车评估机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到下一投标供应商)。
6、各投标供应商A1、A2标段中只能中一个标段;B1、B2标段中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供应商要求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
2、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4、本评估机构有2名以上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评估从业人员数不少于5人以上,以有效期内从业资格证为准;
5、资产评估机构运行期间无逃税、漏税等违法违规现象(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
6、如州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在大理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拍卖机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拍卖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车辆停放场所;如州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在大理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手续)。
4、供应商有1名以上的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从业人员数不少于5人以上。
四、招标文件发放事宜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必须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不办理邮购,发放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
A、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介绍信原件、B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C、加盖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D、“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转帐支票进帐单复印件或网上银行汇划凭据的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前述资料各 1 份。资料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426室。
3、领取时间: 2016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 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间领取,节假日和午间正常休息(本次招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2、递交时间: 2016 年 7 月 21 日 9:00 至 9:30 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六、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21 日 9:30 开始。
七、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必须 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A1标段 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A2标段 陆仟壹佰元整(小写:6100.00元);B1标段 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B2标段 壹万壹仟元整(小写:1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递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收现金,不接收转账支票,不能以基本账户以外的账户递交)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 CG-2016072Z项目A1、A2/B1、B2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多个标段的保证金分标段转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账户名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720 2010 0100 0439 61
八、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招标文件中简称指定站点)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 6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3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三)中国大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
(http://www.dali.gov.cn/dlzwz/5116089176692883456/)
(四)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xxgk.yn.gov.cn/Default.aspx)
(五)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资源交易
(http://dl.xxgk.yn.gov.cn/DL_Model/default.aspx)
(六)大理州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站
九、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王中华
地址:龙山行政办公区财政局大楼
联系电话:0872-2316219/0872-2316265
十、集中采购机构: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426室
邮政编码:671000
本项目负责人: 陈琳
本项目经办人:王文雄
联系电话/传真:0872-2368189 2368190(传真)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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