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实验中学校园安保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实验中学校园安保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HL2016-008;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621]-5747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校园安保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陆仟伍佰贰拾叁元贰角(¥1746523.20)。
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4.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交付验收并投入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证书(省外投标单位需提供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需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原厂或其分支机构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期限(五个工作日):2016年 7 月 1 日~ 7 月 7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梅华西路2142号尚雅苑1栋2层办公205A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资格证书;(3)经办人的身份证、相关授权文件(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应核对本企业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7 月 21 日9:15-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21 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 谭梁 联系电话:0756-779086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2142号尚雅苑1栋2层办公205A
邮编:519000
联系人及电话:华月娟 (项目咨询及标书售卖)0756-2660800
黄玉婷 (保证金事项)0756-2660800 传真:0756- 2660860
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户名: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44353601040008334
珠海市实验中学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