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现场应急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XWCG-2016-07 | 批复 编 号:2016-07号 |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 计划完工期:一标:9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
采购预算:一标:260万元 ;二标:90万元 | 保证金:一标25000元;二标9000元 |
联系人: 张先生0392-3295227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先生0392-3279998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内容及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分包情况:分为2个标包; 一标:便携式气质联机(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原装进口) 二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防护服及防毒面具;便携式湿度仪;便携式烟气预处理器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②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显示盈利),2016年1月1日以来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障金(养老)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提供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公告期内);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公告时间:2016年7月 1 日至2016年7月 7 日 | |
*发布公告的媒体: | |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 1 日至2016年 7月 7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 |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 三 楼);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 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 0079 8122 8224 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和标段!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回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转账凭证加盖财务章(复印件)。 | |
*其他说明: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