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夏河县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夏河县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受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其“夏河县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XHZC2016-GK020
2、招标内容:(共七个包)
第一包:购置太阳能路灯647盏;第二包:购置太阳能路灯660盏;第三包:采购小型垃圾清运车49辆(三轮车带盖),小型垃圾清扫车4辆;第四包:采购垃圾集中收集箱137个;第五包:采购垃圾桶(果皮箱)1110个;第六包:文化广场配套设备采购:篮球架46付,健身器材(8件套)及备用配件46套,乒乓球台46付(配件:球网、球拍、球),村信息广播器材46套,消防器具47套;第七包:采购电脑47台。(以上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产品检验报告原件;(第一、二包)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特种车辆或环卫车辆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生产厂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产品检验报告原件;(第三、五包)
(8)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第四包)
(9)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体育器材和消防器材的经营范围,体育器材须提供所有产品检验报告及NSCC国体认证证书原件;(第六包)
(10)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电脑或电子设备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生产厂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第七包)
(1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3)供应商须提供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4)其它(供应商认为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公章,二次复印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从2016年7月 1 日起至2016年 7 月 6 日止(发放期为五天,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获得。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于2016年 7 月 23 日 9:30 时之前,递交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2)兹定于2016年 7 月 23 日 9:30 时在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健鹏
联系电话:0941-7128109
(2)代理机构: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详细地址: 甘南州合作市东六路干休所五单元602室
联 系 人: 邵洁
联系电话:13609339213
(3)监管部门:夏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7125562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2016年 6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