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畜牧兽医局金塔县苜蓿草颗粒机组及整套加工生产设备一套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苜蓿草颗粒机组及整套加工生产设备一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经酒泉市金塔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畜牧兽医局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苜蓿草颗粒机组及整套加工生产设备一套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6)83号
二、招标内容:
金塔县畜牧兽医局采购项目内容:
苜蓿草颗粒机组及整套加工生产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 1065300元整(大写:壹佰零陆万伍仟叁佰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需具有生产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定证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公告之日起企业辖区所在地出具的《检查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司鲜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5: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现场报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 年7月25日15时00 分。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小写)¥200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3900 3012 2000 0342 05
缴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该项目名称,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收款单位括号内内容必须填写。)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7月24日17点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畜牧兽医局
地 址:金塔县西城路107号
联 系 人: 王天金
电 话: 442122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塔县金龙公司东南角三楼
联 系 人:李恒
电 话:13830704435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是否PPP项目:否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