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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7/1

公告号:

2016-005505-1602-065j

项目名称: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

仪凤路以东,定砀路以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500万元

工程造价:

125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576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292420151012004号

建设单位: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0-73898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0-738985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包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0-6200072 1530530884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1、项目名称: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1.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仪凤路以东,定砀路以北;
    1.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7600㎡;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
    1.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1.5、监理服务期:自开工建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二、投标条件

    2.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
    2.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总监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方可领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除外),在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4.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项目不接受委托,需法人亲自到场报名);
    4.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其身份证,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
    4.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15年度(10-12月份)或2016年度(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4.5、以上证书在提供有效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开标前投标人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7月1日8时30分 - 2016年7月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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