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水利局水陆两用挖掘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封丘县水利局委托,对封丘县水利局水陆两用挖掘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水利局水陆两用挖掘机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58-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水陆两用挖掘机一台; 二标段:平板运输车一台。 (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3、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以上(1)(2)(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亦可) (4)省外企业在河南省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5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或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相关证件;经销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科(工业路中段路东四楼),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八、招标人:封丘县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封丘县城黄池路与东大街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联系人: 贾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37688 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25025229 十、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