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洗涤类招标遴选服务商公开招标公告-FJFR-G-2016-065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洗涤类招标遴选服务商
2、招标编号:FJFR-G-2016-065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技术指标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1 | 布草洗涤 | 一批 | 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 |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2 | 服装洗涤 | 一批 | 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 |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境内法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保人须具备专用 货车不少于1辆,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环保排污证复印件; B锅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须附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 日起至2016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7 月 21 日下午14: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8.2开标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邮 编: 350004
电 话: 0591-86215533
传 真: 0591-88252211
联系人: 高雅莲
电子信箱: fjfrzb@163.com
12、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帐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 |
账 号:935006010006240041 | 账 号:422164422857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