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人民广场、哪吒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人民广场、哪吒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人民广场、哪吒广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人民广场、哪吒广场项目;
2.2 招标编号:XXJ16111311
2.3 建设地点: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
2.4 工期要求:3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人民广场、哪吒广场建设项目,约7189.34㎡;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具有2013年6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3.4 投标人2013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职称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及企业类似业绩各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报名期间出具)。(上述所有证件除资质证书外均须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递交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828369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訾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7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