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13430116YL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873030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联系方式:庞处873303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葛小姐8730302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别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人工晶体室眼科超声诊断仪 | 货物类 | 1台 | 35 |
眼科A/B超分析仪 | 货物类 | 1台 | 20 | |
手持式眼底相机 | 货物类 | 1台 | 20 | |
合计 | 75 |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采购项目采购经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嘉福国际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8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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